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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2 点击量:

党员应知应会的100题


1.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党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两个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实现共产主义。

5.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6.党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党的三大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8.党面临的“四大危险”

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9.党面临的“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0.党的“四条路线”

 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11.党的思想路线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2.党的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13.党的领导

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14.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

15.“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6.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7.党员享有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18.党员的党龄

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9.党费缴纳标准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20.自行脱党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1. “三重一大”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2.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2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4.“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5.中国梦的本质内容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26.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7.“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8. “五大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9.“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0.“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1.“三个看齐”

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32.美丽中国

是环境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百姓之美的总和。

3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34.办好中国事情的关键

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35.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

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36.好干部标准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7. 2016年7月1日“七一讲话”的主题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38.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人民立场。

39.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

理想信念教育。

40.兴国之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41.立国之本

四项基本原则。

42.强国之路

改革开放。

43.“三个没有变”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4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45.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先进性和纯洁性。

46.领导干部“四有”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47. 四个“铁一般”

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48.“五大思维”能力

 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49. “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50. “两学一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51.“四讲四有”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52.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

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

53.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54.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三条线”

国家法律法规“红线”;党内纪律规定“底线”;思想道德“高线”。

55. “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56.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

全面从严治党。

57.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58.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9.党内政治生活

就是党的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党规进行的政治活动。包括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组织生活、党内批评自我批评等。

60.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从什么管起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

61.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

党章。

62.党内政治生活的“四个着力”:

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坚定理想信念。

64.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保证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65.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66.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根本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67.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民主集中制。

68.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党内民主。

69.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纪律严明。

7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71.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党的组织生活。

72.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批评和自我批评。

73.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监督。

74.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

75. “六有”政治局面

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76.全党防止和反对的“四个主义”

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77.集体领导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党组)的领导。

78.党员民主权利

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79.党内监督必须把什么挺在前面

纪律。

80.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和规矩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81.党员遵守政治纪律负面清单

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82.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83.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84.拒腐防变“三个不”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5.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86.八项规定

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版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87.党的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88.党的纪律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89.党的纪律处分的原则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90.党的问责工作的原则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91.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

检查、通报、改组。

9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

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93.问责情形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94.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9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96.“一案双查”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97.换届纪律“九严禁”

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

98.党组织设置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名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99.党组织任期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区直属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大中型企业、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除外)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两新”组织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100.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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